邢台市教育局
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
一、考试管理与考试对象邢台市教育局2012年邢台中考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
2012年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是在市教育局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各县(市、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站具体组织实施。
考试对象为邢台市范围内所有参加2012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的学生。
二、命题原则及范围
2012年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内容在全日制义务教育《物理课程标准(实验稿)》、《化学课程标准(实验稿)》中规定的学生基本实验操作技能范围内,以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体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方向,主要考查学生的实验动手操作能力。
三、计分与应用
2012年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两科满分均为10分。考生在考试前采取现场抽签的形式,确定两科中的一科进行考试,其考试成绩作为当年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计入中考总分。
四、命题及考试时间
2012年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由市教育局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制定评分标准,各县(市、区)要严格按市教育局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命题要求组织考试,其组织考试形式可参照市区的考试形式进行。市区考试时间为
五、考试费用
理化实验操作考试的所需费用,从2012年中考报名考务费中列支。
六、考点、考场设置
1、为保障考生安全,方便考生,要求学生尽可能就近考试。2012年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考点,市区考点的设置根据考生数量酌情确定。
2、每个考点根据考生数量和考试学科设置足够的考场,并设置考务办公室、后勤组、保卫组、医务室、试卷保管室、考生点名处和待考室。
3、每个考场要准备好充足的实验台和实验器材。凡属考试中不断更换的器材应在相邻实验台上存放足够的备用品。实验台题签上要标明考试题目、要求及实验所用器材,并标出试题签号。
4、考场要划定警戒区。考场、试卷保管室要设在警戒区范围内,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所有考务和工作人员必须佩戴标志。
5、各考点要搞好考试环境建设,张贴《考生须知》、《考生违反实验操作考试纪律的行为和处罚》等规定、标语和学校平面图,存车处、饮水处、厕所、医务室、点名处等要有明显标志,为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
七、考试安全
学校要绝对保证考生安全。考生所在学校要派一名副校长负责组织考生参加考试,考试完毕后,再统一组织回到考生所在学校。
八、考务人员的选定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监考人员不得监考本学校考生。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巡视员和监考人员,每个考场设主考1名,主考助理2名,监考若干名(按一名监考人员监一名学生的原则确定)。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考点考务人员进行统一培训,确保考务人员严守考试纪律,熟练、准确地掌握实验操作要求和工作程序,培训合格后颁发《实验操作考试监考证》,方能上岗。
各考点还应按以下标准设置考务人员:
考点设主任1人,由考点所在学校校长担任,负责本考点的全面工作;设副主任1人,由考点学校的副校长担任,协助考点主任工作。
每个考场设实验教师1名,负责准备、补充、调换考试用的实验器材。设领考员1名,负责引导学生按时进入和退出考场,掌握学生缺考情况并及时与主考联系。设抽签员1名,负责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试题目和实验台号。
考点设信号员1名,负责发出考试开始及终止信号。点名人员2名,负责组织考生按顺序点名进入考试区。保卫人员1名,负责维护考点秩序。医务人员1名,负责对考生及考务人员临时伤病进行急救。
九、考试工作时间安排
1、
2、4月16-20日,报名(初三学生人数)。
3、
同时上报考试安排(机构、人员、考试方法、考试时间),各县(市、区)考试要在5月15日前结束。
4、
5、市区考试时间为
十、考试组织过程
1、开考前30分钟,各校按考试日期组织学生到达考点。带队人员到考务办公室报到后,在准备区对考生进行考前教育。
2、开考前20分钟,考试工作人员到考务办公室报到,考点主任宣布注意事项,考务人员分发考试用品,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带规定的标志上岗。
3、开考前10分钟,领考员按考号顺序40人(或20人)一组组织考生在考试准备室(区)等侯。
4、开考前2分钟,考试工作人员各就各位,领考员按顺序号领考生到考场门口首先进行抽签,以确定考试科目及题号,(考生均抽签一次确定物理、化学其中一题),然后将考生按物理、化学分组入场,各考生入场后按题签号对号入座,各考生将准考证放于实验台左上角,以便主、监考核对。
5、主考发放实验报告单和评分卡。考生填写姓名、考号等有关信息,监考教师核对无误后待考。
6、考试信号发出后,由主考宣布考试开始,考生即可开始进行实验操作。监考教师要严格按照评分表为考生打分,考生操作不当之处,监考教师要在实验报告单的相应步骤上做出横线标记。(每场考试时间10分钟,间隔3分钟)。
7、时间一到,主考发出停考信号,监考教师为考生总分在评分卡上签字,主监考组织考生退场。实验员协助监考为下一场考试做好准备。
8、主考按考号顺序(自上至下,由小到大)收集装订评分卡、实验报告单,同考场报告单一起装入试卷密封袋密封,考试完,一并送交考务办公室。
9、考试结束后,考点主任同巡视员一起将密封袋送交市实验考试办公室。
十一、登统、核对
各县(市、区)教育局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登统。要求每组4人,一人读分,一人监督,一人登分(微机),一人监督。成绩册一式三份,一份交学校公布成绩.一份留“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站”存档,一份交市招办用于中考成绩登统。
各县、市教育局要将考试试卷留存至年底,以便省市抽查及试卷分析)。
十二、补考
凡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者,要向各县(市) 教育局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请假,批准后,按通知时间由各县(市)教育局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补考一次。凡因残疾不能参加考试者,需经各县(市)教育局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按一半分数记分。补考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市区考生由市教育局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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